京五部门就规范互联网租房信息公开征求意见

2019-10-09      来源:红安房地产   浏览次数: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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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维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继《房屋租赁指引》发布后,北京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等五个部门就规范网上发布租赁信息征求了意见。

征求意见稿建议对发布租赁信息的企业单位和员工进行严格审查,对租赁信息进行审查和管理,并要求房屋照片与实际情况相符。租金、佣金等明码标价;同一机构(包括分支机构)不得重复发行同一套住房;从货架上发布30天以上的房屋信息;不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信息。此外,非法发布房屋信息超过3次的中介机构将被禁止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租赁信息。

租金和佣金应清楚标明

草案要求发布租赁信息的互联网交易平台建立和完善投诉、报告受理和处理机制。不允许发布下列企业和员工的租赁信息:异常经营名单上的企业和员工,或者严重违法违纪名单上的企业和员工。未按规定办理信息卡或者使用他人信息卡的;住宅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限制出版。

同时,要求互联网交易平台对房屋租赁信息进行审核和管理:房屋照片符合实际情况;租金、佣金等明码标价;同一机构(包括分支机构)不得重复发行同一套住房;许多不同机构发行的同一套住房应一起展示;从货架上发布30天以上的房屋信息;不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信息。

三次以上违规后禁止再版

草案还进一步规范了房屋租赁信息的主体。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明确发布租赁信息的企业依法登记和正常运营;信息发布者持有员工信息卡;准备一份住房条件声明,保留相关信息以备将来参考。房屋租赁企业应输入合同信息(包括地点、面积、房间数量、价格和租赁方等)。)在签订房屋收租合同后3天内进入北京市房屋租赁监管平台。

同时,互联网交易平台应当依法对申请进入平台发布租赁信息的企业单位和员工的真实有效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档案,定期核实和更新,并对收集到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此外,企业和员工的真实和合法身份、接受企业投诉的电话号码、在该平台上提交的投诉记录、发布的住房信息数量、行政部门提供的信用记录和示范合同文本将同时显示在住房信息页面上。

五部门加强联动完善监管体系

根据草案,北京将建立一个全面的互联网治理机制。住房建设、市场监管、互联网邮件、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将加强对互联网平台出租房屋信息发布的监管,加强协调配合,综合运用访谈、警告、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公示曝光、暂停信息发布等方式,加大对发布虚假违法房屋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及相关人员的处罚力度。

北京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通过门户网站公布了注册企业名单和申请信息卡的员工信息。还为发布房屋租赁信息的互联网平台提供信息查询和验证接口,逐步建立和完善房屋租赁信用管理系统。

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屋租赁企业或其员工违规或使用他人信息卡发布房屋租赁信息的,由市、区住房建设(房管)部门负责认定,网上信息部门通知网上交易平台删除相关房屋信息,暂停企业和员工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房屋信息1-3个月。非法发布房屋信息3次以上的,不得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租赁信息。

原标题:北京市五部门关于规范出租房屋信息网络发布的意见

值班主任:田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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