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10月9日晚,阳光城市集团有限公司发布通知,为其子公司沈杨胜恒荣房地产提供担保。
意见房地产新媒体在公告中获悉,阳光城99.7%股权的子公司沈杨胜恒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受兴业银行沈阳分行8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
作为担保条件,沈杨胜恒荣房地产为其持有的土地和在建项目提供抵押。阳光城为沈杨胜恒荣房地产融资提供全面连带责任担保。沈杨胜恒荣房地产为阳光城市提供反担保。
公告披露,截至2019年年中,沈杨胜恒荣房地产的总资产约为11.78亿元,总负债为4982万元,净资产为11.28万元。上半年营业收入为0,净亏损为755.5万元。该公司在沈阳拥有一栋房屋,出售面积为59,000平方米,建筑面积比为2.4。
截至目前,阳光城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参与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金额为101.84亿元,占最近一次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4.32%。阳光城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额为779.43亿元。
上述两类担保的实际金额为881.27亿元,超过最近一次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00%,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50%。